宋朝的经济文化都是一流,他灭亡的真正原因是
是中国历史上承下的朝代,分北宋和两个阶段。宋朝是古代中华文明发展的巅峰,回顾历史,宋朝就象跟中国人开了一个玩笑,富到极致却走向灭亡。宋朝灭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宋朝灭亡带来了哪些后果?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接近现代社会的一个朝代,虽然它周围强敌林立,北有大辽、西有土蕃、南有越南、西北有,皆不能战而灭之,一统天下,它却在经济文化领域,重视商业,实行文官政治,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富有的一个,人口是的2倍,财政最高时达唐朝的4倍。
那么,这样一个经济文化一流,底蕴深厚的大宋帝国,还是被强大的蒙古给消灭了。有一种说法叫宋亡无中国,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宋朝灭亡了呢?
一、缺乏北方屏障,幽云十六州丢失,让宋朝没有很好的北方防御屏障。之耻后,北宋的统治结束,北宋的和太上皇都成为金国的俘虏,就连重要的军事防御线幽云十六州也被金国占领了。
在南方建立的南宋政权非常重视发展生产,南宋的经济在当时世界上也是小有名气的。缺少北方防御的屏障,没有一道强大的国防线的南宋,野心勃勃的金国军队能够轻易的入侵到南宋境内。
二、军事制度落后,军队战斗力弱,重文轻武。宋朝统治者担心武官威胁自己的统治,也认为治国需要的是文官而不是武官。所以宋朝统治者实行“重文轻武”的政策,不重视军队的建设,军事制度得不到及时更新,陈旧的军事制度已经不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由于朝廷重视的只是文官,武官在朝廷得不到重视,身居高位的都是文官,对军队的资金投入也跟不上。平时不注重军队的训练,导致军队的战斗力比较弱,当遇到外敌入侵时根本。
三、削弱地方经济,当外敌入侵时,地方没有钱粮抵抗,只能坐等中央救援。宋代的经济虽然发达,由于统治者所实行了错误的经济政策,导致宋朝的财政收入大都集中在国库,中央朝廷富足了,当时的开封和杭州可以说是比较有名的国际大都市了。
可地方经济却很不景气,还处于比较落后的境地。遇到灾荒时全靠中央救援,当外敌入侵时,地方更是没有足够的财力和物力支撑军队去抵抗。俗话说得好,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缺乏钱粮的地府根本没有能力去抵抗外敌,这就给入侵者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士族制度衰落,大批寒门一夜之间登上最高政治舞台,毫无经验,空谈误国。宋朝的士族制度相对比较落后,统治者破格录用“人才”的事经常出现,宋朝考试的规模是前朝所不能比拟的,每年通过科举考试而走上仕途的人一年比一年多,许多地方还出现有较严重的买官卖官现象。
大批的寒门子弟在一夜之间能够进入到中央朝廷任职,而登上最高政治舞台的他们根本没有丝毫的经验,根本不懂得如何去治理国家,理论却是一套一套的,根本无法执行,没有操作性。
宋朝以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国家是否能够强大到令侵略者能够望而生畏,不仅仅是要有强大的军队和发达的经济社会,还要有民主和自由,统治者不能够只是偏向某个地区的发展而忽略了其他地区,要懂得兼顾全局。,所有的这些不能够只停留在计划和的文稿上,也不能空喊口号不做事。
宋朝的灭亡带来了中华文明的倒退,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是“家天下”意识又开始流行起来,执政者的高度政治自觉已然缺失。宋高宗时,有臣子对他说“天下者,中国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三军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意思是这个天下并不是独属于陛下一个人的,皇帝只是代替百理天下,作为统治者必须高度自律,才能做个清明的好皇帝。那些来自草原的统治者,却又重新把当时的中国拉回了魏晋隋唐时期,把人口和财富都当成私有财产,推行的“投下分封制”。
是“家臣制”的兴起。对宋朝臣子而言,他们仅是为皇帝服务效命、处理政务的人,并非是任由皇帝处置的家臣,所以皇帝必须接受世俗道德的约束,不可以随意处置臣子,君臣之间各司其职。到元朝之后,君臣之间的公共关系变成依附关系,臣子的生死完全由君主所掌控。
第三是“诸色户计”制度的粗暴推行。宋代实现后,人民基本上不用服兵役,征兵全靠自愿,劳役也不多见,而且服役是会有报酬的。元朝统治者却按草原旧制,强制推行全民服役的“诸色户计”制度,将全体居民按照职业分为民户、军户、匠户、盐户、儒户等,所有职业一经划定便终身不许更改,最可怕的是这样的身份还要世代相承,无偿承担相应的赋役。
第四乃是“籍没制”的再度泛滥。“籍没制”是指若有一人犯罪,其家属、奴婢和私有财产都要被官府没收。这一制度从秦汉时开始盛行,但到宋代时已经很少使用,而且宋朝律法还对“籍没”的使用有着严格限制条件,要求必须上报至提刑司,经审核同意后方许籍没。元朝后,籍没制度又泛滥起来,官员可以随意决定是否“籍没”,财产权观念发生退化。
第五是肉刑与酷刑的制度化。自汉文帝废除肉刑之后,黥、劓、宫等肉刑已基本废弃不用,到宋朝时只保留了刺面之刑,其余刑罚从来不曾恢复。元朝统治者却公然将肉刑写入律法,至于凌迟等在宋代已经很少应用的酷刑,乃是法外之刑,不过元朝却将其正式编入律法,还代替绞刑成为死刑的两种执行方式之一。凌迟泛滥化,让原本逐渐趋于文明的宋朝法制走向野蛮,开始全面倒退。
第六是“人殉制”死灰复燃。人殉,即用生人来为死者陪葬,是极其野蛮蒙昧的行为。自以来,人殉制度就已经基本在中原王朝消失不见,只有北方的鲜卑、契丹、女真等草原部族还不同程度地有所保留。
元朝统治者不仅自己死后要求宫女殉葬,甚至还大肆鼓励民间自发的殉葬行为。《》载“大同李文实妻、河南阎遂妻、大都潘居敬妻。冀宁民妻魏益红以夫死自缢殉葬,并旌其门。”在这一恶俗中成长的,建立明王朝也沿袭了人殉制度,直到临终前才彻底废除。
第七是治理体系的粗鄙化。元朝君臣的文化层次完全不能同宋人相提并论,宋朝发达而繁密的治理体系和人道主义精神,对于元朝人来说是难以理解和继承的。于是我们痛心地看到,宋朝优良的司法制度被大肆破坏,被取消、律学被取消、刑法考试被取消,就连鞠谳分司和翻异移勘制度也被悉数废弃不用。
其实,从整个历史发展规律来看,宋朝之前,中华文明日趋民主,更加关注人民,而宋之后,中央愈加集权,而更至时,大臣更是以皇帝的奴才自称,也就难以实现近现代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