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前有大批的帐没有还 清朝灭亡后的帐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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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840年鸦片战争后,到清朝灭亡,这70多年间中国和西方列强签订了30个不平等条约,这些不平等条约多是以割地、赔款、开放商埠、为主这里只算白银,那么赔偿白银有多少,我们可以简单罗列出来,其中赔款额最大是《辛丑条约》详情为赔偿4.5亿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约9.8亿两,第二大的是《马关条约》赔偿白银2亿两,分八次三年内付清。只有这两个条约赔款数额超过一亿两。而赔款超过一千万两的有《南京条约》2000万两《北京条约》和《天津条约》合计1600万两、干涉还辽时,向日本支付的赎辽东费用3000万两。三项合计共计有6600万两。其余的赔款多以百万两计算,如《中俄伊犁条约》600万两,加起来本金有7.3亿两,本息合计约在11.8亿两左右,因为辛丑条约和马关条约分期所有有利息。
1911年,辛亥革命一声枪响,湖北宣布独立,随后全国过半省份宣布独立,清廷中流砥柱袁世凯联合南京临时政府终于扳倒了清廷这棵大树,清帝溥仪宣布退位,复政于民,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帝制宣布结束。但溥仪的一纸诏书容易下达,政府却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比如清政府的赔款问题。
众所周知,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清朝政府和外国之间都逃不了四个字——割地赔款。等到清帝退位,清政府已经欠下了巨额财产,仅马关条约清政府赔款库平银两亿两,辛丑条约清政府又赔款库平银四亿两,前前后后加起来清政府欠了13亿两白银。
不要以为随着清廷灭亡,这些钱就烟消云散了,当时为了得到外国政府的承认和支持,孙中山先生不得不答应革命成功以后,民国政府认可之前清政府的一切条约,继续赔款。等到清政府灭亡,无论是南京民国政府还是北京民国政府都在赔款。
事情的改变还是在一战胜利以后,一战胜利中国作为战胜国理所有了一些权力,以前需要赔付给德国和这两个国家的赔款都免除了,而俄国政府变成了苏联,为了和中国交好于前,也免除了中国政府的赔款,所以中国的赔款基本都是在一战以后才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