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清朝总督和巡抚哪个职位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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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中国历史上一个,清朝借鉴了历朝历代的得失,使其自身制度达到了登峰造极,可谓是集大成者也,清朝被称之为君权高度集中的朝代。
何为君权高度集中呢?
君权集中的意思就是是否可以真正的、言出法随、生杀予夺或者随心所欲吗。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就疑惑了,古代的皇帝不都是这般吗,是天下共主是。其实说实话不是每一位古代皇帝都可以大权独揽随心所欲的,不然怎么会出现那么多权臣架空皇帝、后宫干政、乱政等情况呢?
而皇帝想要真正的的大权独揽,有两个方法。一是诸如秦皇汉武那般,个人手段高明,利用权谋之术使得下面人老老实实的,这属于考验皇帝的个人能力。二是在制度上,像历史上的很多权臣,都当过百官之首的丞相,因为权力太大,所以才有机会架空皇帝。到了时期,干脆以防万一直接将丞相制给废除了,效果也挺好的,大家看看有明一代权臣压根没几个,至于威胁国家社稷的更是没有。
而制度上进行君权集中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皇帝的个人能力倒是了,主要在制度上长久的制约各方不稳定的因素,对于皇帝个人能力要求并不高,很明显是个长久之计。
清朝就属于是制度上完善的情况,所以大部分皇帝可以做到真正的大权独揽,被称之为君权高度集中的朝代。
那么今天宋安之就以清朝的官制入手,来说说为什么总督对于巡抚做不到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效果,来说说这背后清朝制度上的高明之处。
清朝的总督、巡抚是地方上的最高长官,属于是一方封疆大吏。其官制沿袭于,只不过明朝的总督、巡抚属于是临时差遣性质,事后便裁撤,并非固定官职。性质有点类似于某地区发生大事了,朝廷派遣过去的钦差大臣或者救火队长,将大事解决了以后就回京去了。
到了清朝,总督、巡抚成为固定官职,成为省区一级的最高长官。如果以庞大的官僚系统分为中央系统和地方系统来看,那么总督、巡抚就是地方上的最高长官,是朝廷在地方系统上的代表,其重要性自然。
以职责上来说,巡抚负责的是一省的民政和军政。而总督则是负责数省或者一省的民政和军政。
清朝刚开始是八督十二抚,后来增为十五抚,增为十八抚。八督分别是直隶、两江、陕甘、闽浙、湖广、四川、两广、云贵。
总督是正二品官阶,照例兼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样下来是从一品。巡抚则为从二品,照例兼兵部右侍郎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这样下来为正二品。有个别的巡抚可以加兵部尚书衔,这种加衔不同于兼衔,不会随着职务而改变,而是一直算数的。
也就是说总督在官阶上一般都会大巡抚一级,并且按照清制总督可以节制巡抚。按照古代官场上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思维来看,总督肯定将巡抚拿捏的死死的,使巡抚老老实实的。
纵观清朝历史,总督和巡抚互相攻击的情况可谓屡见不鲜。诸如年间的两广总督那彦成,为了争权夺利,弹劾攻击广东巡抚百龄,将其罢官。后任的广东巡抚孙玉庭,又弹劾那彦成滥赏官职过错,将那彦成给赶下两广总督位子。还有清末两江总督弹劾江西巡抚沈葆桢,结果是朝廷并没有明显惩罚任何一方,而是各打五十大板。
可以说清朝的总督和巡抚互相弹劾攻击,是一种常见的政治事件,而且还是势均力敌,不会出现总督次次占上风的情况,朝廷也不会维护官高一级的总督威严,而是相当公平的处理其互相攻击的事情。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朝廷是有意营造总督和巡抚不合的情况,以此使双方为了争权夺利,互相弹劾攻击,不至于地方上形成总督或者巡抚一家独大的情况,而是两强相争的情况,避免出现一家独大尾大不掉的情况。
那么总督和巡抚都不傻,为什么就甘愿如朝廷所愿那般出现互相攻击的事情呢,因为清朝在地方官制上面,设置的太过巧妙。
总督、巡抚虽然官阶有高低之分,辖区也有明显区分。职责范围却很是模糊,朝廷压根没有给他们区分清楚,这其中很多职权范围是高度重合的,使总督和巡抚做不到各司其职,而是往往因为重叠的职权范围而争权夺利,甚至撕破脸皮互相弹劾攻击。
而且这里要搞清楚,总督对巡抚只有节制之权,并没有直接领导的权力。所以同是朝廷命官,你总督对我没有领导之权,巡抚自然敢跟总督叫板。
清庭也有意火上浇油,特意将一些总督和巡抚的治所设在同一城市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治所同驻广州、闽浙总督与福建巡抚治所同驻福州、湖广总督与湖北巡抚治所同驻武汉、云贵总督与云南巡抚治所同驻昆明。
总督和巡抚本来就不对路,治所又同处一城,这样一来斗的自然更为激烈了。
地方上的总督和巡抚斗的越厉害,清庭是越高兴,最起码不会形成一家独大的情况。如果地方上高度一致,清庭反而不放心了。不过清庭也很聪明,诸如四川总督和,别说巡抚和总督同驻一城了,就是连巡抚干脆都没有设立,因为四川在清朝很长时间内属于边疆属于是战事频发之地,所以年间开始四川总督兼巡抚之事,巡抚实际上被撤销。而直隶则是以北京为中心,其重要程度自然不言而喻,所以年间直隶巡抚被裁,由直隶总督全权负责。这两个地方如此设置,就是免得巡抚和总督争权夺利耽误了正事。
随着时间发展,这种情况也有所改变。
比如说因为同城之督、抚一向不和,所以后来广东巡抚一职被撤。到了清末两江总督只对江苏有管辖权力,对于安徽和江西不再有此权力。
而到了清末,因为平定以后,中央朝廷式微,督抚开始日益权重。这时期开始督抚之争不是重点,督抚与朝廷的争权夺利反而成为重点。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更是凸显出督抚之权重,重到连朝廷都控制不了的局面,当时的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闽浙总督许应骙、四川总督奎俊、山东巡抚袁世凯、铁路大臣盛宣怀等人,拒不承认的宣战诏书,并且联名与八国联军签订了“”协议,史称东南互保事件。
正所谓以史为鉴,通过以上历史,可以看出清朝在制度可谓是,诸如地方制度上,刻意营造出总督、巡抚不和的局面,避免一家独大,保证了中央朝廷的集权,在很长时间内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但后来平定太平天国以后的督抚日益权重,甚至出现不听朝廷号令的东南互保事件,更是透露出封建社会帝制家天下的弊端,中央为了集权与地方的关系很是敏感,放在朝廷控制力强大的时候没什么,朝廷式微以后,往往是再好的制度,也起不到好的制约效果,所以说人是活的,制度是死的,好的制度还是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