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为什么清朝的疆域面积比明朝大那么多?
关于明清两朝的疆域面积,静夜史在先前的文章中已经多次分析。虽然明清两朝都定都北京,明清也都住在紫禁城,但明清两朝依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王朝,从里到外、从头到脚都不一样的那种。
简单说来,是典型的古典王朝,管辖的区域称作“疆域”,包括直接控制区和羁縻统治区;而的一只脚已经迈入近代,其后期管辖的区域称作“领土”,无论直接或间接控制都有明确边界,这是通过一系列边界条约划定的。
明朝的350万平方公里疆域,指的是明朝的直接控制区,也称作“两京一十三省”,在直接控制区外的东北北部、蒙古高原、西域及青藏高原等大片区域,自明朝建立以来,陆续确立了羁縻统治形式。
和其他王朝在疆域扩张上的循序渐进不同,明朝自开国皇帝时期疆域就达到了巅峰,即900多万平方公里,其后便开始了剧烈的收缩。
到1435年明宣宗内迁开平卫,明朝势力彻底退出长城以北,加上随着明朝国力的衰落,在青藏高原地区的羁縻统治,明朝中期以后,帝国的实际疆域面积只剩下两京一十三省,即350多万平方公里,这一面积数一直保持到明朝末年。
但清朝的统治形式就完全不同,鸦片战争前的清朝作为我国古典王朝的一部分,也有异常猛烈的过程。
相比于其他汉家王朝,因为清朝的少数民族身份,对于蒙古高原、西域及青藏高原上的蒙古各部有着驾车就熟的统治手腕,这使得清朝能彻底解决困扰中原王朝数千年的问题。
清朝对蒙古各部的统治,和前朝一样依然是羁縻统治的形式。这种形式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间接管理,被中原王朝册封的部落领袖是否忠于中原王朝,完全取决于中原王朝的实力。一旦中原王朝由盛转衰,这些蠢蠢欲动的羁縻部落就会露出獠牙,重新成为中原王朝的边患。
而清朝统治者并不担心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清朝统治者推行满汉联姻,将蒙古吸纳为统治阶级的一部分。并通过盟旗制度、蒙古军以及大兴黄教等手段,将统治力度空前加强;另一方面清朝和沙俄等邻国签订了一系列近代性质的边界条约,确定了蒙古各部对清朝的归属。即便蒙古离心,也是清朝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所以清朝的1300万平方公里,实际上是直接控制区域和羁縻统治区面积的总和。而这一疆域面积之所以能够保持较长时间,除了清朝统治者的统治手腕,更重要的是一系列边界条约的确定,包括1689年的《尼布楚条约》、1727年的《》等。
等到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清朝被拉入世界近代史的大潮中,1300多万平方公里的广阔疆域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领土”。虽然没有国联或联合国这样的国际组织,但这一原则早在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合约》便得到了确认,从此“主权”成为一国的重要象征。
因为迈入了近代,所以“清朝”应该叫“清政府”更加恰当。这和其后的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及共和国政府一脉相承,所以和共和国都不是“朝代”,他们是我国的历届政府。
因为清政府的积贫积弱,在列强的轮番打击下,其边疆领土不断丧失,特别是失去了外东北、外西北共计15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使清政府后期的领土猛烈缩水到1100多万平方公里。
很多人认为自列强掀起瓜分我国的狂潮,特别是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沦为列强的走狗,已经失去了所有所谓的法理领土。清帝退位前,清政府能够实际控制的领土,只剩下一个紫禁城,面积0.72平方公里。
事实上这是一种非常片面的说法,因为即便清政府成为列强的走狗,但它仍是我国境内的唯一合法政府,国界线之内的110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依然是清政府的领土。
所以清朝和明朝在疆域上并没有可比性,将两者放一起是真正的关公战,没有任何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