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斩首真的能“刀下留人”吗?皇帝的话
相信大家在影视剧中会经常看到惊心动魄的一幕穿着囚衣的死刑犯在刑场上等待着午时三刻的到来,午时三刻一到,监斩官宣布行刑扔出签令牌。刀斧手举起刀卯足了劲就要向下砍的时候,总会有人骑着快马举着圣旨大声喊着“”冲入刑场,然后带走囚犯。一条人命就这样保住了。这只是我们在影视剧中看到的场景,那么在真实的历史上“刀下留人”真的存在吗?
在古代有很多的忠臣名将都是死在了当时的封建统治者的冲动之下,忠臣比干被纣王挖心,冤杀名将,遭人诬陷被处死,至此使《广陵散》成为绝唱。听信谗言处死,大臣被人诬陷遭凌迟处死。、、、等等都是死在当时统治者的刀下,如果当时这些统治者能够刀下留人,那么这些名人名将就不会冤死。
而的们竟开始屡屡赦免死刑犯,《列传》中记载十二年皇帝诏内外大小官直言时政,吏部彭长庚、一等精骑许尔安上书颂多尔衮之功并请求恢复其爵号,为其修墓,这可犯了顺治帝大忌,顺治帝愤怒之下将二人判处斩立决,下完圣旨没多久顺治帝就后悔了。于是在行刑的关头刀下留人,将二人改为流放。律学家薛允升还记载朝廷矜恤罪囚,于应死之犯屡蒙宥免,全活者不下数十万万。这其中不妨就有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刻被刀下留人的囚犯。这种情况在清朝时期屡见不鲜,而我们看到的影视剧以夸张的形式来塑造人物形象。在真实的历史上的确存在行刑之前突然被赦免的情况,只是不像剧中那样夸张。
为什么在清朝被皇帝判了死刑后又被皇帝赦免了呢?不都说皇帝既然下了旨意之后就无法更改吗?这样出尔反尔是不是显的皇帝太不稳重了呢?其实这不过是皇帝使用的一种震慑的手段而已。清朝规定凡是被判处的死刑者,都要经过皇帝的亲笔勾决后方可执行死刑。这些死刑犯中有的的确是死罪难逃,有的是不必处死,甚至是被冤枉的。皇帝会在复批的时候向大臣们询问大是否可从轻发落,大臣们自然明白便纷纷表示可免死罪,就这样死刑犯被赦免了。在古代虽然皇权是高于法权的,制定出来的法律只是为了更有效地对付臣子和统治百姓。
其实对于皇帝来说只要没有威胁到皇帝的利益的那些罪犯,判他们死罪其实就是为了达到威慑的目的,所以是否真的执行已经不重要了,这就使得在清朝的刑场上会经常出现皇帝临时下旨赦免的一幕。不得不说的这种做法,不仅起到了威慑的作用,还使从鬼门关逃了回来犯人感念皇恩浩荡,对皇帝心存感恩、忠心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