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最早最完备的慈善机构是哪个朝代
随着城市与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已逐渐地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社会救助体系。可以说,各种慈善机构的建立,开创了中国古代社会对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实施救济工程的先河。
先瞧瞧宋朝人是怎么救助婴幼儿的吧。他们建立了许多儿童福利院。这在早些的时候呢,什么幼儿救助啦,五保户人员啦,还有得了病的人啦等等,都是混搭在一起进行救助的。这实在让管理人员抓耳挠腮地不好办,顾首不顾尾。所以呀,到了中期以后,对这几种人的救助就有严格地划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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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在工作当中不断地摸索、经验嘛。宋朝对孩子的管理上,主要设有婴儿局,慈幼局和慈幼庄等。这些单位分别负责收养孤儿,或“为贫而弃子者设”。据史料记载“有弃儿于道者,人得之,诘其所从来,真弃儿也,乃书于籍。使乳母乳之,……有疾病者,医一人谨视焉……”诶,你不是捡了别人丢的孩儿吗,上交国家以后呢,主管这项工作的人还蛮有责任心的,要问一问你,孩子哪来的呀,是不是你本人不想养了呀,倘若真的是他人丢掉的,就要登记在册,并由政府出资雇佣乳母喂养。假如小孩儿生了病呢,还请大夫给他们看病。
如果家庭条件不错的人家,有想要收养孩子的打算,这里边还有说法呢,哦,你怎么那么牛,俩儿嘴唇一碰,说收养就养,你若虐待孩子怎么办,贩卖人口咋整,,收养人还必须和政府有关部门签订收养协议才成。,对于那些在抚养子女问题上,确实生活有一定的困难,宋朝还给予他们适当的补贴。由此看来,宋代在救助婴、幼儿方面,已经有了一套较为详细的管理化方案。
再就是建立救助贫病孤老的福利院。那时的宋朝在管理方面还是很到位,也很前卫的。对老弱病残的人,他们还建有福田院、居养院、安济坊和养济院等等。这些单位虽然叫法不同,但大都是当时扶危济困的慈善机构,主要以施贫救苦、照顾孤寡无亲的老人、收容因家庭特别贫困,而又生病无力医治的病人,以及那些沿街乞讨的乞丐等。
这么多的院呢、坊的,钱由谁出呀,是政府部门拨款济助了。为防止主管部门负责人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装自己腰包等贪污腐败的现象发生,政府还派专人负责监察,并制定出了一系列相关的奖、惩条例。这便从很大程度上鼓励、调动了服务人员的积极性,遏制了不法行为,增强了以慈为善的透明度。
不仅如此,宋代还建立了助葬制度。在两宋时期,有不少人呢,为了生计,或漂泊在外务工,或是做生意,或是各种原因外出等情况,难免有因疾疫与贫穷,客死他乡的人,还有就是无家可归人员死在路边的。那种“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萧条景象,只能是末年呀,它又怎么能与各个领域都相当繁荣的宋朝相匹配呢?针对这些情况呢,宋政府开始为“露于野”的人群建立漏泽园——“遗骸暴露者,令州县命僧主之,择高原不毛之土收葬,名漏泽园。”多好听的一个名字,实际就是个公墓。意思是说呢,虽然上天漏掉了对你们的恩泽,但大宋可没有忘记你们啊。其实呢,这不仅仅体现出了一种人性化的管理模式,还说明了宋代人很懂得合理利用土地,并非乱抢乱战基本农田。瞧瞧,选择个地势高、土地又贫瘠的地方,建个公墓让死者。这种做法,在的时候呢,就已经逐步地将它规模化、制度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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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宋朝权臣宰相,既是这种事业的支持者,也是受益者。虽说后人对他褒贬不一,但他也曾为社会救助事业做出过不小的贡献。后来呢,他被贬岭南,途中饿死在了一座破庙里。因为是被流放的,条件自然也不比以前喽,最初的时候呢,也是被葬在漏泽园中的一份子呢。
古代最早、最完备的慈善机构,非宋代莫属。就那个时候来讲,能做到这一点实在是不容易,无论是维稳,还是缓解社会矛盾都无疑是一个很大的创举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