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区的划分
日本政区的划分
日本的一级政区分为都、道、府、县4类。都、道各有
1个,府2个,县最多,计43个。可见日本的一级政区以县 为主,就像中国的一级政区以省为主(另有自治区和直辖市 两类)一样。
“都”是专为首都东京而设的一级政区,独此一处。东京 作为日本的首都,并不是从划为,都”的政区单位才开始的。 早在年,明治天皇由京都东迁至此,它已经是日本的首 都。当时尚称江户,次年正式更名东京。明治四年(1871 年)升东京为东京府,与京都、大阪合称“三府”。明治二十 二年(1889年),为适应市区大发展的新情况,又在东京府中 另设东主京市。这种府市二重体制沿用了半个多世纪,直到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期的昭和十八年(1943年)。这一年撤销原 有的府、市,重新合并为一,但为它创立了一种专用性的政 区类别都。日本旧都迄今仍以京都相称,但其中的“都”字, 是城市通名的一种,而不是政区名。在政区体系中,京都是 一个府和一个市而不是都。日本的一级政区原有三类,道、府、 县。自此以后,才出现了都道府县四类制。
“道”,现在只有一个,即北海道。道本来是日本旧时用 过的一种大政区名。全国原分为7道,北海道本不在其中,它 是最晚建立的一个,以地理位置定名。另尚有南海、东海、西 海、山阴、山阳、山陆和东山。后来,其他各道一一撤销,改 行府县制。而北海道因地区情况特殊(地处北部,人烟稀少,开发程度甚低等!不具备置县的条件(一度设县,旋即作 罢),未作更动。
“府”是日本第三种一级政区。原有3个,现存两个京 都府和大阪府。府与县合称“府县制”。此制创始于明治兀年 (1868年!设府有极高的标准,仅限于最重要的地方。京都 是日本千余年间的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明治维新,此 城的政治地位虽然有变,各方面的重要性基本依旧。首都东 迁后,它的历史地位更陡然大增。大阪是日本历代政治中心 京都和奈良的海上门户,古时且曾两度为都(313—412年和 645-683年!又是日本商业和贸易发展最早、气势最盛的地 方。从德川幕府时代起,经济地位更与日俱增。以上种种,都 是在这两地建府的重要依据(其他地方曾设过几个府很快即 撤销转置为县。
“县”是日本设置最广的一级政区。日本历史上并没有 “县”之设。它是明治元年倒幕后的产物。初期除府和县外尚 有“藩”。藩是旧有诸侯的领地。这种藩县并立局面没有维持 多久。明治四年(1871年)即将所有的藩撤销,一律改置为 县,这就是日本近代史上有名的“撤藩置县”。县的数目原来 较多(最多302个,后并为72个)地区分割较细。明治二十一年(188年)再加并省,确定为43县。其后县域虽小有 变动、调整,此数却一直维持到今天。本州岛面积最大,设 县最多,计31个;九州岛次之,有县7个,加上远悬岛隅的 冲绳县,合而为8。四国岛的县最少,分为4个。
日本同世界许多国家一样,一级行政区域之下,尚有二 级政区之分。日本的二级政区分为三类市、町、村。它们的确定各有标准!主要取决于人口的多少!另附其他有关条 件。它们彼此都处于比肩并列、互不统属的平等地位!不是 市下有町,町下有村。
日本市的建制和中国的市大不相同。日本没有相当一级 政区的直辖市之设,倒是所有的都道府县之内,都设有数目 不等的市。这和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外)之设市有 些近似。日本的市,面积一般都比较小。其实,日本的府县, 本身面积也不大,设的市却相当多。多到30—40个,一般10 余个,最少也有5个。,市的密度很大,彼此相距最近 的不过几公里。有的市街区相互连在一起,在一个大型的都 市区内,甚至出现10数个或更多的市并存其中的现象。日本 的市,人口悬殊极大。多的可达数百万人之巨,少的仅有万 余,但它们在政区体系中一律平等,不像中国的市有三个政 区级别之分。中国是“市辖县”,日本是“县辖市”。
“町”是日本另一类二级政区,较之市面积更小,人口更 少。但和市却没有绝对清晰的分野,有的町的人口比某些市 还多。町的数目比市多得多,各都道府县的町,多的超过100 (如北海道);最少也有7个(如东京都)。从人口上对比,日 本的某些市相当中国的镇.日本的町,那就绝大多数同中国 的镇相当了。
“村”作为日本二级政区单元的一种,总数略略超过市, 除个别县设村较多外(如长野县,有村67个),通常在20— 30个或10余个之间,少的仅有几个甚至1个,个别县竟一村 未设。但须注意,这是作为政区单元的村,“一村未设”不等 于说这个县没有一个村庄。
日本的有关法令!对市町村的划分!诚然有明确的不同 标准。但似乎没有严格执行。比如《地方自治法》对市町村 的设置!包括有很详细的条文。按这个自治法的规定!凡人 口超过3万即可称为市,1955年又提高为5万;其他条件有, 地域内60%以上的户形成连为一片的街区,商工业和担当其 他城市职能的人口占该地域人口 60%以上等等。实际上,相 当多的市,人口没有达到这个标准。不足3万的市颇为不少, 不足5万的更多。又规定人口不足5万、超过3万的可称町。 实际上,今天的町,有的人口不仅超过3万,而且冒过5万 大关;另一方面,大批大批的町,人口远远低于3万的下限。 人仅数千甚至仅仅千余人的町也所在多有。又规定人口不足
3万为村,实际上这个人口上限类乎虚设,因为几乎所有的 村,人口都在1万以下,仅极少数例外。但即使如此,有的 村的人口还超过町。于是整个看来,就出现这样一种有趣局 面有的市人口比町少,有的村的人口又比町大。主要原因, 恐怕是情况在逐渐变化,有关的规章条文,却不能跟着朝令 夕改。久而久之,就成了具文。死扣这些呆板的条文,用以 观察客观情况会大惑不解。明白社会生活在不断活跃地前进, 对这些名实不副的参差现象,就不会感到意外了。
曰本现有的一级政区都道府县,划分以后比较稳定,没 有什么大的变化。二级政区却不时有所变化,发生增设、裁 撤、合并等情况,数目相应有所盈缩。如1972年,全国有3279 个市町村,其中市579个;1980年,市町村的总数为3256, 计有市647个,町1991年,村618个;1982年,三者总数为 3254,其中市652,町村合计2602。1989年,三者分别辚653、1995和593,合计3241个。总的趋势是逐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