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继光斩杀儿子的资料故事
明朝嘉靖年间,奸相严嵩父子独揽朝纲,封建统治开始走下坡路。海防松弛,军备不整,倭寇(旧本海盗)在我国东南沿海大肆入浸,他们到处烧杀劫掠,严重的时候,这些倭寇聚集几万人,攻城掠地。杀人如麻,连婴儿和孕妇都不放过。倭寇的兽行给东南沿海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戚继光(1528-1587)字元敬,号南唐,晚号孟诸。山东蓬莱人,著名军事家,抗倭名将。十七岁就世袭登州卫指挥,在山东防御倭寇。嘉靖三十四年调浙江都司后,充任参将。率部镇守宁波。绍兴、台州三郡。戚继光严于治军,赏罚分明。有一次在颁布命令时,遭到了他远房舅父的推诿,不服从调遣,面对公与私的考验,他打破情面,给舅父以严厉的处分,戚继光大公无私的作风得到了众将的尊敬与信任,严明的军纪在军队里得以贯彻执行。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他在义乌、金华等地招募到农民和矿工四千多人,组建成戚家军的核心。根据他和倭寇作战的多年经脸,创建了能攻能守的鸳鸯阵以十二人为一队,配备长短兵器,互相配合,进退自如。实践证明,这套阵法在同倭寇作战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到嘉靖四十五年东南沿海的倭寇基本被肃清。戚继光后又调任蓟州、广东等地,万历十五年(1587年)二月在蓬莱病故。著有《纪效新书》。《练兵实纪》、《止止堂集》等。
世间多少年来一直广泛流传着戚继光斩了违反军纪儿子的故事。是否确有其事,史学界一直存在争议。
斩子说的依据主要来源于《万历野获篇》卷二十八《戮子》条记载“本朝大将戚继光之斩其子,则以败绩,此军法所不贷,不得已也”。《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在所录戚继光《纪效新书》条时说“第四篇中一条云“若犯军令,便是我的亲子侄,也要依法施行。”厥后竟以临阵回顾,斩其长子。可谓不愧所言是。”福建《仙游县志》记载戚继光率兵到莆田后,命其子戚印为前锋探路,忽然烟雾弥漫,戚印辨不清方向迷了路,只得带兵回营,戚继光怒其违反军令,下令斩首。
民间类似的传说还有很多,还被编成戏剧和曲艺演出,广为流传。在福建、浙江一带也有许多戚继光斩子的遗迹,如浙江的“太尉庙”,福州的光儿亭”等。
否定说也有充足的依据,认为“斩子”说是后人编造的。因为在所有记载戚继光事迹的正式著作中都没有“斩子”的记载,如戚继光长子编撰的详细记载戚继光事迹的《明史》、《明书》、《孟诸戚公墓志铭》。在封建社会,“斩子”可是个伦理纲常大事。史书上绝对是应该有正式记载的。不可能这么多史籍都漏记了。
还有一个依据,戚继光的长子戚柞国是公元1567年出生的。“斩子”之事如确实有的话也应该发生在1566年以前。因为1566年平倭战事已经基本结束。1567年戚继光就北调蓟州练兵去了。在他所著《止止堂集》却记载在公元1563年戚继光去福建兴化九鲤湖向九鲤仙祈祷,盼望能生子“续嗣”。可见他当时是没有儿子的。
《年谱》还记载明朝廷为了褒奖戚继光,规定可荫一子任正千户。他把这一荫职让给弟弟戚继美去袭职。(《墓志铭》说由侄儿戚寿国袭取),这又从侧面说明,戚继光当时是没有儿子的。
戚继光到底斩了儿子吗?至今没有定论。不过来吧认为,野史《万历野获篇》未必可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录也有捕风捉影之嫌。把戚继光所说的“若犯军令,便是我的亲子侄,也要......”推论编造出一个“斩子”的故事,也是很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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