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镇割据的历史事件:藩镇割据形成的原因,唐
藩镇割据的历史事件藩镇割据形成的原因,唐朝藩镇割据的历史
名称:藩镇割据
时间:公元755年(唐朝安史之乱)
关键人物:李隆基,安禄山,赵匡胤
藩镇割据通常指的是唐朝安史之乱以后,外地将领拥兵自重,在军事、财政、人事方面不受中央政府控制的局面,一直持续百多年直至唐朝灭亡。其发生是由于唐朝在安史之乱后添了许多节度使,而节度使管辖的地区称为“藩镇”,唐朝中央政府本以为,可以通过藩镇来平定一些叛乱,不料藩镇就是导致唐朝混乱乃至灭亡的总根源。
事件详述
背景
唐玄宗李隆基在位时期,为防止周边各族的进犯,大量扩充防戍军镇,设节度使,赋予军事统领、财政支配及监察管内州县的权力,共设九个节度使和一个经略使。
起因
唐玄宗李隆基在位时期,由于均田制瓦解,建立于其基础上的府兵制亦随之瓦解,开始实行募兵制,募兵制的恶性发展形成了藩镇割据。为防止周边各族的进犯,大量扩充防戍军镇,设立节度使,赋予军事统领、财政支配及监察管内州县的权力,共设九个节度使和一个经略使。其中特别是北方诸道权力的集中更为显著,经常以一个兼任两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就是凭借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而发动叛乱的。
阶段
初唐
唐朝藩镇设立之前,中央政府在边地上设置有守捉、城、镇、军,总体称为道。唐睿宗景云二年(公元711年),贺拔延嗣被任命为凉州(治今甘肃省武威市)都督,为防范吐蕃的入侵,河西藩镇成为唐朝第一个藩镇。唐玄宗时开始置有大量的藩镇。伴随着边地藩镇的设立,府兵制逐渐被募兵制所取代,边地置有大量的精兵,共计四十九万士卒和八万匹战马屯驻边地。
中唐
安史之乱全面爆发后,为了抵御叛军进攻,军镇制度扩展到了内地,最重要的州设立节度使,指挥几个州的军事﹔较次要的州设立防御使或团练使,以扼守军事要地。大则节度,小则观察,构成唐代后期所谓藩镇,亦称方镇。方镇并非都是割据者,在今陕西、四川以及江淮以南的方镇绝大多数服从朝廷指挥,贡赋输纳中央,职官任免出于朝命。江南的节度使大多是服从听命中央的,而且其所辖地区是唐中后期朝廷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唐德宗时期,河北一带的藩镇叛乱,用来镇压叛军的一支部队趁势占领京师长安,德宗逃到汉中,用了4年的时间才平定,史称泾原兵变。这虽然是藩镇割据初年的叛乱,范围却越来越大。
公元762年-公元805年,是割据形成发展时期。代宗广德元年(公元763年),安史之乱以史朝义自缢,其党羽纷纷投降唐朝而宣告结束。但朝廷以无力彻底消灭这些势力,便以赏功为名,授以节度使称号,由其分统原安史所占之地。
公元805年-公元820年,是讨伐叛镇的时期。永贞元年(公元805年)八月,唐宪宗即位,在他祖父十多年努力之后,中央军力和财力都有了一定基础,他开始执行削藩政策。
尽管唐宪宗派兵平定了藩镇割据,但根子却并没有除掉,许多藩镇趁平定一些民变之机,扩大势力范围。公元817年十月,冬天一个雪夜里,唐邓节度使李愬率领九千士兵雪夜袭克蔡州,生擒吴元济,平定了淮西之乱。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平定了淄青李师道。沧景、卢龙、成德等镇相继归顺中央,唐朝曾出现短暂的中兴局面,全国表面上维持统一,是为“元和中兴”。
元和十五年,唐宪宗被宦官毒死,唐穆宗即位后主张“销兵”(裁减兵员)。中央接收河朔,长官多昏庸骄矜。公元821年卢龙发生兵变,将士囚禁朝廷派去的新节度使张弘靖,尽杀其幕僚,“河朔三镇”复叛。新的割据者朱克融、王廷凑、史宪诚力主旧制。裴度的讨伐军无功而还,朝廷因军费浩大,无法支撑长期作战,只好承认现状。不过此时藩镇多少有所收敛。
公元821年-公元874年,是藩镇复活并延续的时期。不过程度不如第一阶段之甚,在这段时间内,不论是在唐朝控制的地区,还是割据藩镇控制的地区,都经常发生牙将逐帅的事件。这是藩镇割据的另一种表现形态,是权力下移的象征。
晚唐
公元875年-公元907年,是藩镇相互兼并的时期。唐僖宗以后,社会矛盾激化,王仙芝、黄巢领导的唐末农民战争爆发,唐朝中央征集各镇士兵围剿,并委任都统、副都统为统帅,实际上指挥并不统一。许多节镇利用时机扩充自己的实力。全国逐渐出现了许多割据势力,如杨行密、董昌、钱镠等,伺机扩充自己的势力。公元881年1月,黄巢攻破长安,唐朝中央政权瓦解。
公元907年,名义上的中央朝廷也被藩镇之一朱温夺去了,演变为五代十国,成为唐朝藩镇割据的延续。直到北宋统一,才结束这一局面。
黄巢叛将朱温投降唐朝朝廷,得到了唐僖宗的信任,朱温做了节度使,势力范围远远超过当时最大的藩镇李克用。到了唐昭宗时,朱温还把朝政大权牢牢的控制住了。到了唐哀帝。藩镇并未随着唐朝灭亡而消失,整个五代十国时期都可以视作唐末藩镇割据的延续,只不过部分藩镇或许选择不承认中原政权而完全独立,以建立王国或帝国。一直到宋太宗灭掉北汉之时,才消灭藩镇割据的局面。
宋朝
若细究,西夏以及越南的丁部领等人,其实都算是唐末藩镇割据的遗留。西夏原本是在黄巢之乱中协助唐室的党项羌人,被唐室封为夏州节度使,赐姓李。因宋朝有并吞之意而独立建立西夏国。越南则原是静海军节度使,后来渐渐独立建国,而宋代时,丁部领夺得政权后,登极为大瞿越国皇帝,被宋册封为交趾郡王。
影响
藩镇割据的地方政权与朝廷中央政权分庭抗礼,严重影响了中央政权的权威、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减少了中央对地方的干预,又可在某种程度上发挥了地方的自主性和积极主动性。
作用
割据的藩镇空前增多。农民起义军失败后,这些藩镇立即转入互相兼并的战争中,数十年战争不断,几乎遍及全国。公元907年,名义上的中央朝廷也被藩镇之一朱温夺去了,演变为五代十国,成为唐代藩镇割据的延续。直到北宋统一,才结束这一局面。但藩镇割据在刚实行时,有效的控制各方诸侯的权力,使军权更加集中在统治者手里。
唐代出现藩镇割据的原因
在封建统一的国家里,必然含有封建割据的因素。每当统一势力衰弱的时候,割据势力便要乘机发动战争,占领土地,形成割据称雄的分裂局面。唐朝有两次割据局面的出现。第一次自安史之乱时开始。形成的原因是内附诸部落结成反唐联盟。第二次自农民起义军失败时开始,形成的原因是起义军被反动武力压倒,不能成为统一全国的力量,各个割据者得以毫无制约的进行混战。两次割据战争影响极大,黄河流域遭受严重破坏,第二次尤为惨烈。南方在第二次割据战争中,也遭受破坏,只是比北方少的多。下面从藩镇割据的形成原因、形成过程、特点、影响等方面加以论述。
一、 藩镇割据的形成原因
唐初比较注重国计民生。高祖、太宗在位期间,有鉴于农民起义的教训,实行了一些改善农民生产条件和生活境遇的措施。到唐玄宗开元年间,唐朝的社会经济空前繁荣。著名诗人杜甫也热情赞颂这一时期的景象说“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食;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忆昔》)在社会经济繁荣的这种形势下,以唐玄宗为首的统治集团陶醉了认为“承平日久”,不再重视立纲陈纪。
唐玄宗从此不再过问政事,只想安享逸乐,尤其是纳杨玉环为贵妃后,更是专以声色自娱。为了满足杨贵妃的奢欲,营建宫室,赏赐无度,耗费了大量的财物。史载唐玄宗“视金帛如粪壤,赏赐贵宠之家,无有限极。”
唐玄宗后期,相继掌握宰相实权的李林甫和杨国忠二人都是奸邪小人。李林甫忌贤妒能,他为了闭塞唐玄宗的视听,自专大权,召集谏官说“今明主在,群臣将顺之不暇,乌用多言!诸君不见立仗马乎?食之品料,一鸣辄斥去,悔之何及!”杨国忠是杨贵妃的本家哥哥,除做宰相外,还兼领四十余职,整天发号施令,胡乱处理政事,,唐朝的政治更加昏暗。安史之乱后,唐中央政府权力下跌,政治更加残暴,统治者生活糜烂,官吏贪污成风,人民负担着繁重的徭役赋税,人民起义不断发生,中央政府难以维持对地方的有力统治,上层建筑摇摇欲坠。
经济上,公元七、八世纪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变化给我国封建社会带来了许多深刻的影响,并且使唐政府面临着日益加深的社会、经济、政治和军事危机。
,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封建土地私有制显著地发展和加强了。开元、天宝以来,打破了封建以前的封建等级限制,皇室、贵族、官僚和富豪无视政府的均田法令,“比置庄田,恣行兼并”,均田令在八世纪中叶已完全失去了效力,地主土地私有制有了很大的发展。唐初的均田制关于土地买卖的规定是有限制的,中唐以后,土地买卖从有限制、不合法逐渐变为不受限制、合理合法,且受政府的保护。
土地买卖的发展,使土地所有权转移频繁,使得封建大土地所有制空前发展。皇室、贵族官吏凭借政治特权,以借荒、置牧、包佃的名义占夺民田。封建商人和一般地主则更多地用买卖方式无限制的兼并土地,他们“多置庄田广修宅,四邻买尽犹嫌窄”,占有的土地多不胜数。这样,土地迅速地向不同身份的地主手里集中,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和所有权较频繁的转移,使得官僚贵族占有大部分土地的,庶族地主也在急剧地扩展土地。
唐朝的藩镇镇帅中,有蕃将,也有汉将。这里的“蕃将”与唐初不同,唐初的蕃将如何史那大奈、契芘何力等人都是归附的少数民族贵族。而安史之乱前后的蕃将则是少数民族中的寒微部民或贱民,如哥舒翰、安禄山、史思明、田承嗣、李宝臣等。“汉将”也是出生寒微的军人如郭子仪、李晟等。镇帅如此,其部将也是基本如此。至于藩镇幕僚,则多属庶族士人,如安禄山的谋士严庄、高尚等。,各地藩镇与富商大贾结下千丝万缕的关系。藩镇是庶族地主势力发展的表现,各藩镇节度使为了保持和巩固本镇大土地所有者或大庄主的利益是藩镇出现的主要的经济原因。可见,均田制的破坏使得长期以来把持政局的门阀大族阶层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庶族地主成了封建社会后期的主要力量。这为藩镇割据创造了有利的经济条件。
,在封建土地私有制发展的形势下,租佃制发展了,劳动者的人身依附关系逐渐趋向松弛。唐代庄田发展的过程,就是土地兼并的过程,“百姓土地,多者多被殷富之家、官吏吞并”,造成了“富者兼地数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的局面。大批的均田农民成为流民,他们被迫向庄田主“赀其种食,赁其田庐,”而“有田之家坐食租税”。这种佃耕农民向庄主缴纳租赋,每亩少者五斗,多达一石。,他们还得为庄田主服各种杂役,进行无偿的劳动。但佃耕农民的超经济强制与均田制下的依附农民相比,显然有所削弱。,还有的农民佃耕于地主田庄,带有雇佣性质,是田庄中补充性的劳动人手。虽然这些人所得的报酬极为低微,但较之过去通过暴力、政治法律的强制手段,将农民固定于土地之上相比,人身依附关系显然趋向松弛,所以人民流离现象频繁,最终导致了府兵制的崩溃。
庄田经济的发展,使庶族地主的经济实力增强。大庄主拥有大量财富,并招收流亡的农民到其庄田内劳作,直接影响了唐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
隋末农民起义摧毁了世家豪族的势力。到了唐代“关东魏齐著姓”,“皆论替”。“燕赵右姓多是衣冠之绪”。,随着经济的发展,地主阶级势力不断对土地侵占,农民陆续逃亡,形成所谓“丁口转死,非旧名矣;田每移换,非旧额矣;贫富升降,非旧第矣。”使户部“徒以空文总其故事。”照旧名册去征收,所得的已“非当时之实”。这么一来,中央政府的税收相应减少。而不得不依靠地方。由是造成了地方势力的强大,各藩镇节度使独占本镇财赋“郡中官吏,皆自置制,户版不藉于天府;税赋不入于朝廷。”结果削弱了中央政府的统治力量,形成了尾大不掉之势。
在军事上,府兵制崩溃。唐朝前期赖以立国的均田制、租庸调制和府兵制三大制度,其中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府兵制对政局的稳定至关重要。府兵制集中在首都周围,形成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的态势,使地方不易造反;纳入府兵系统的均田农民农忙时务农,农闲练兵。遇有战事,中央派将领统府兵出战;战事结束则兵散于府,将归于朝,使将帅不易专兵。但到唐玄宗时期,由于土地兼并和人口的增长,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均田制的破坏使失去土地的农民无力再充当需要自备粮草装备的府兵。而且,这时候出现了严重的边疆问题东北的奚族和契丹渐渐强大,经常对唐进行骚扰;西域的大食有东侵动向;南面的南诏数败唐军;西面崛起一个强大的土蕃,直接威胁长安的安全。所以,需要在边疆地区布置重兵。可是府兵制的破坏使各军府无兵可派,无奈之下,只好变府兵制为募兵制,招募职业兵戍边,以节度使统领。
当时应募的士兵多是小贩、无赖等亡命之徒,根本不接受军事训练,其中很大一部分还是归附唐政权的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唐政府开始大量任用少数民族人为边帅,率精兵守边防。当时承平日久,很多人以为内地可以取消兵备;朝廷还禁止民间收藏武器。京师等于无兵,猛将精兵都聚集在边镇上,内外失去平衡。当时全国有57万军队,其中有49万部署在边疆地区,为节度使所控制,中央直接掌握的兵力只有8万人左右,局势由原来的内重外轻变为外重内轻。
思想上,隋唐时代,佛教与道教都有所发展,特别是佛教更为兴盛。僧侣们占据了大量的土地,成为特权阶级。他们与人民形成了尖锐的对立。
当时在哲学领域内,柳宗元,刘禹锡批判了韩愈认为的天是神,人不能改变自然的观点。无神论对有神论两种世界观的斗争,是这一时期阶级斗争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反映。
唐朝藩镇割据为何能持续一个半世纪?
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统一与分裂的现象是极其引人注目的政治过程。连说书人的口头语也是“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如果我们认真地将“分裂”的意义作一剖析,则会发现,中国历史上由一个统一的政权分裂为两个或更多政权的例子,其实只有汉末与唐末。换句话说,统一政权的分裂只出现过两度,一而再,并没有再而三。许多人通常也视为分裂时期的辽宋对峙与金宋对峙其实并非由一个政权分裂而来,而是不同政权之间的并立。辽的前身契丹政权比北宋还早出现,改国号为辽也早于北宋开国。金则是击败了辽政权才与南宋并存。至于秦统一以前的春秋战国时期也并不是分裂时期,而应视为未统一阶段。西周并非中央集权制国家,而是封建式国家,封邦建国制度本身的形态就是各封国之间的并立状态。
进一步言之,汉末与唐末所引起的分裂还有程度的差异,汉末引起的分裂时期很长,若从魏文帝黄初元年算起,直至隋灭陈,前后有390年。如果自汉献帝兴平二年孙策割据江东算起,则更长。而唐末的分裂从后梁太祖起算,到宋太宗灭北汉,不过73年。这样看来,有一个问题就值得我们思考,为何中国历史上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引起的分裂次数很少,且分裂时间趋短?这个问题很大,不容易一下子说明白,但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中央集权制国家在确立了这一制度以后,不断随着历史的进展而有技术上的改进,使得中央集权的程度越来越高,分裂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即使一旦分裂,也会比较快地走向重新统一。黑格尔以为中国没有历史,有的只是王朝的更迭。但他不知道中国历史的机制是渐变而非突变,如果从更长远以及更大范围来看,则中国历史上的制度演变是有损有益,也就是对前代制度有继承的一面,也有改革的一面。继承是保持连贯性,改革则是为了适应新形势。所以孔夫子在回答子张“十世可知耶?”的问题时,就答道“殷因于夏礼,其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其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从过去的朝代汲取历史经验与教训,对前代的制度采取有损有益的政治措施,成为中国历代政权运行的基本脉络。
唐朝最终因为藩镇割据而分裂,但却又因藩镇的并峙均衡而维系中央政权,延续了比唐前期的完全统一时期更长的时间。这是一个颇有点奇怪的现象,这个现象正说明唐代吸取东汉分裂而亡的教训而采取的措施起了相当的作用。,这个作用并不完善,所以唐朝仍不免亡于分裂割据,于是后来的宋代,对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更加措意,地方权力进一步被削弱,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于是宋以后,再未因地方分裂而引起王朝的覆亡。由于唐代后期的藩镇并立现象的两重性,一方面是唐代分裂的原因,另一方面又是维持中央政权得以不墮的因素,使得历史研究者投入许多精力对这一机制进行深入的研究。研究的关键无非在于中央、藩镇与州三方的政治关系,或讨论藩镇与州的关系,或分析州与中央的关系,或辩证中央与藩镇的关系。或综其中两方论之,或统其三方而作分析。
其中关于中央与藩镇的关系在粗线条方面是相对明确的,一方面是河朔诸镇的割据状态,使得唐后期的统一形势成为跛脚的状态。另一方面是东南八道的忠诚与经济支持使中央政权得以运转,则是边缘藩镇的不即不离状态。但在中央能够控制的藩镇中,有一层最重要的关系存在于中央、藩镇与州之间。中央一直想要维持安史之乱以前直领州县的状态,而藩镇则想控制所属州县以获取本身最大的利益。唐代后期即在这种拉锯争夺的动态均衡过程中维持了一百五十年之久,远远超过中国的一些一统王朝。其实唐初的地方政治制度设计已经虑及东汉的教训,采取了许多预防措施,其大要略为以下三点一是不设高层政区,以中央直领州级单位;一是将州一级政区的地域划小,不让其拥有过大的人力财力;三是不划定监察区,避免其转化为行政区。这一措施的最大缺陷是中央政府的管理幅度过大,难以周全,于是在唐玄宗时仍然不得不划定十五个监察区,为以后的藩镇分立种下了地域方面的基础。
安史之乱以后,为镇压叛乱而形成的藩镇,实际上是合军区政区与监察区为一体的特殊地方机构,其与中央争权乃是自然正常的行为。所以表面上看起来,中央、藩镇与州是三层直线关系,实际上是三角关系,三者各为一角,互相“绷着”。正因为就全唐范围而言,各藩镇之间也是互相绷着,唐后期就这样绷了一个半世纪才寿终正寝。这种情况宋代统治者十分清楚,深知地方政区的两级制绝不可行,而三级制又行不得,索性就设计了一个调和的全新制度,虽设高层政区,而分其职司为三、四个部门,而且州一级政府还可直达中央,不为路一级长官所阻隔。这样的制度使北宋相对正常地运转了一百来年,又继续在南宋再运转了差不多同样的时间,更在百年之后又为明代所改进效仿。于是我们从中看到了现代所热议的唐宋变革的一个侧面样态。
虽说唐宋之际的政治变革的基本理路已为大家所知悉,但其间的细节部分并未见得为人所熟知,而且还常常对同一史实有见仁见智的分歧。李碧妍这本《危机与重构——唐帝国及其地方诸侯》是作者多年来独立思考唐代藩镇问题的心得。虽说李碧妍从我读博士研究生,但一直习惯于独立思维,这本书即是她独立思考精心构思的结晶。此书集中讨论了8世纪中期至9世纪初唐代的地方政治问题,构成全书的四个章节,分别论述了政治焦点各不相同的四个区域——河南、关中、河北及江淮——在安史之乱爆发后的政治发展情形,这些论述都围绕着一个主题而展开,即唐后期中央政府是如何处理安史之乱及由此所开创的藩镇时代的地方政治危机,重新树立起朝廷的政治权力的。虽然上面我说到唐代中央与藩镇关系的粗线条是明确的,但细节却有待于深入的揭示。有别于以往的一些藩镇研究,本书作者的着力点在于将一系列被以往研究所忽略的藩镇事件,还原到一个具体的政治社会场景之中,或者说,在一个特定的时空界限内,去对与藩镇有关的各种地方政治事件进行阐释,以此来为读者展现一个富有生机,且呈现出多棱面的藩镇群体,并提供一个远比一般认识更为复杂的中晚唐地方政治面相,并在此基础上,对藩镇时代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重新给予一个具有说服力的判断。
作者对历史细节有着特殊的敏感,并且也乐于在追索历史细节的过程中去充分发挥自己在逻辑推理方面的能力,阅读本书似乎有着面对推理小说的感觉。,作者的目的并非单纯地纠结于个别的历史细节,或只是对具体的历史事件进行有兴味的解读。本书作者的目标,显然是希望通过藩镇这一视角,去思考藩镇所处的时代的整体结构与发展方向,并且,对藩镇所在的中晚唐这样一个时代,给予一个恰切的历史定位。换言之,作者对藩镇个案的微观考察,希望最终导出的是对一个宏观时代的把握。而借由作者的这一努力,我们也可以看到她对于热议多年的“唐宋变革”的理解,是如何受到前辈学者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反思的。虽然在李碧妍之前,已经有过数量众多的对藩镇的研究,但我相信本书绝对不止是在这些著作中数量上的增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