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民自带酒水进KTV被收上百元开瓶费
鬼故事 2025-03-05 23:29www.dkct.cn恐怖鬼故事
石狮市民蔡先生遭遇自带酒水进KTV被收高额“开瓶费”的经历引起了广泛关注。那是一个令人不悦的夜晚,蔡先生与朋友们欢聚一堂,在子芳路的某家KTV享受娱乐时光,消费了700多元。他们自带的四瓶酒水却成了额外的负担,服务员坚持要收取高达200元的“开瓶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费用最终降至百元。尽管蔡先生不满此项收费,但在朋友面前,他无奈地接受了这一额外支出。
事后,蔡先生立即向消费者维权热线12315进行了投诉。经过工商部门的调解,商家认识到这一收费行为的不合理性,主动提出以退还一百元来抵消蔡先生的下次消费额。这一解决方案最终得到了蔡先生的认可。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来限制消费者的权利。针对石狮工商人员的解释,收取开瓶费正是利用了经营者的优势地位,这是一种典型的霸王条款。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果遭遇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情况,应坚决维权。拨打消费者维权热线12315,是每一位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
对于蔡先生的遭遇,我们深感同情。我们也应该明白,无论是去KTV还是其他消费场所,消费者都有权拒绝任何不合理的收费和要求。作为消费者,我们要敢于维权,善于维权,让每一个不公平的消费经历都成为推动市场公平交易的契机。只有这样,我们的消费环境才能更加健康、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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