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秦农民起义领袖陈胜,他竟然会是贵族?我的
在《·世家》中,明确记载,时,担任的“屯长”。
屯长这个职位,前人学者已经很确切地考证为,领兵五十人的军吏(依据《秦律杂抄》“敦(屯)长、什五智毋告赀 一甲,伍二甲。”可见,屯长位在什长、伍长之上)。
过往阅读文献时,我们往往想象陈胜只是临时被安置为“屯长”的军职,,对照秦简,就会发现,对于官吏任命有严格的制度,涉及到爵位、出身、复除等诸多因素,哪怕是一个小小的里典尚且如此。
而屯长的军职,对应的是什么爵位?
《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徒卒不上宿,署君子、敦(屯)长、仆射不告,赀各一盾。
可见,屯长管理徒卒,并在仆射的地位之上,另据《商君书·境内篇》
爵自二级以上至不更,命曰卒。
也就是说,不更以上才不是卒,是军吏,再联系《商君书·境内篇》
其战,屯长百将不(也有版本写作必)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
翻译过来就是,屯长、百将自己不能光顾着斩首,甚至不允许自己上手,都必须团队得33个首级,才能得爵一级,其目的就是激励军吏指挥部队作战,而不是自己去砍脑袋。
而在《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又有一段涉及对应爵位级别的条文
故大夫斩首者,迁。
这里的迁不是升迁,而是迁刑,即流放,因为大夫已经是军吏指挥官的级别,自己砍脑袋玩不是他该做的事儿。
这一句律文与上文对照就知道,屯长,对应的爵位应该是“大夫”,因为它的职务比百将还低一些,享受同等待遇,而这也和《汉旧仪》里记载的
大夫主一车,属三十六人。
有一定的差距,不过考虑到步兵和车骑的制度区别,人数规模上也还说得过去,毕竟其下还有15个什伍长,减掉了就是35人。
,陈胜的爵位应该是秦的“大夫”,职务是屯长,按制度,“不更”本意就是免除更戍之役,大夫还在之上,更是不应该被征发,偏偏,按照《史记·陈涉世家》的说法是
“皆次当行”。
这里就涉及到了第二个问题了,適戍,也就是谪戍。
在《史记》、《汉书》展示的西汉法律概念里,谪戍实际上是一种惩罚,在其期限内,戍边者的战功甚至无赏,而只能对应减刑。(见《汉书·利传》)这个情况,与《史记》中零散记载的秦代“谪戍”的情况类似。
,当我们对照一下《云梦秦简》、《里耶秦简》和《岳麓秦简》,就会发现,秦朝的法定名称里并没有谪戍,而只有“更戍”和“屯戍”。
秦的“更戍”带有强制义务的性质,年限却不限于之前史书上普遍提及的一年,简牍中也有2年以上的,而且更戍往往还会与“赀戍”、“赀甲”这样的惩罚联系,即更戍时间内“服刑”,更重要的是更戍服役,其口粮需从公中“出贷”,也就是说,口粮都需要家里承担偿还。
而屯戍则是正常的屯卒,口粮由国家供应,也就是“出廪”,并能够在戍所授官田耕种。
那么两者的区别到底是怎么产生的?有人说是秦朝建立以后制度的改变,也有人说是因为民力的耗尽,对此,三解并不同意,或许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理解,即“功能”。
我们知道,在的兵役体系下,其实有三个序列,一个是府兵到长安担任中央军宿卫的序列;一个是战事发生时国家征召(也称募人)普通民户组成的行军序列;还有一个就是定期(一般是一年)番替的镇戍序列,比如唐太宗灭高昌后就派出1000人轮戍高昌。(详见孙继民《唐代行军制度研究》)
秦汉的更卒,实际上就承担了以上三个任务,而已发现的秦简都不是秦咸阳都城运转的资料,所以,就对应了一个野战军,一个防卫军的功能,而唐代的行军就是有事则兴,无事则罢,属于不定期的兵役;而镇戍的番上则属于定期的力役。
,更戍或许是与唐代的兵募类似,屯戍则与镇戍类似,只是在秦统一天下之前,战争往往属于短平快地掠地战争,所以更戍的负担并不算难以承受,,等到了秦统一天下之后,北逐匈奴、南征百越,全都是旷日持久的拉锯战,完全没有尽头,以制度性的屯戍来防御则兵力不足,只好用更戍的野战军常镇来进行防御和更深远的战略进攻准备。
而“谪戍”的大量使用,即对原本法定服役的正卒之外的贱民的征发,并不是说正卒已经死亡或被消灭,而是被拖在前线无法回家轮替,只好大量使用“谪戍”的手段来填补人力空缺,而“谪戍”的大规模施行本身就是对秦律的管理体系的破坏,比如七科谪中的后一部分,实际上已经是著籍民户,而在人力依旧不足的情况下,继续向“闾左”伸手,实际上就把已经不需要承担兵役的人也拖下了水,而且还是“侮辱性”的水。
也就是说,陈胜和这两个屯长,都赶上了,不是待遇优越的“屯戍”,而是与罪人、贱民同行的“谪戍”。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秦朝的体制内,好不容易奋斗到“大夫”爵位,期待富贵的美好幸福未来的陈胜先生,又结结实实地被扔回了社会底层,全部归零,他的愤怒,吴广的愤怒,怎么会小?
而且,我们从《里耶秦简》的更戍人员信息中可以看得出来,这些更戍者的籍贯来自天南海北,一旦队伍中形成百人以上的团体,很容易压服这些没有乡党支持的个体戍卒,逼迫他们一同造反,事实上,陈胜也做到了。
而这场没多大规模的起义,之所以燃起燎原之势,归根结底,并不是过往人们所理解的,秦帝国对于底层的压榨过狠,事实上,在还是秦国的时代,秦制对于底层的压迫和管制已经无以复加,真正的变数,来自于南北两个方向没有结束尽头的治安战所造成的持续战争动员状态无法解除。
无论是秦统一之后的既得利益者,如军功授爵集团,还是一手打压、一手拉拢的各国豪强(比如赵国的后人马牧就入秦封武安侯,见《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其切身利益都在整个律令体系受破坏的情况下,遭到了损害,也就是所说的“至其中节,所侵者富人吏家也”,惟其如此才能解释,为什么泗水郡的亭长、沛县的主吏掾、狱掾反秦,甚至会稽郡守殷通、南海郡尉任嚣、龙川县令赵佗,以及不知名姓的沛县县令都背叛了秦朝?
等到秦朝末年,连的儿女、兄弟、父子、这样的宗室将相高官都要小心脑袋,这个王朝算是彻彻底底将自己的基本盘折腾得,灭亡也就毫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