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美工刀子划伤怎么办

天下奇闻 2023-03-16 12:01www.dkct.cn天下奇闻

怎么就会不小心划伤了同学呢

我们看看事发当事人

以及同学们是怎么说的

事发当日,陶某某书写情况说明一份,其陈述“今天早晨,我在校园门口的小店买了一把美工刀。到了班上,我把美工刀拿出来看看,然后放至了桌柜里。到了中午,我又把美工刀拿了出来,推出刀片,这时朱某某走到了我的桌旁并把我的修正带拿走了,我站了起来向朱某某要回我的修正带,那时美工刀还拿在我的手上,当我要回修正带往后走时,俞某跑了过来,我手上的美工刀就把他的手划伤了。”

另与俞某及陶某某同班的一名同学书写事发经过一份,该同学陈述“4月24日午休刚下课,陶某某正在和朱某某抢修正带,陶某某拿着刀,在抢到后,便没有收刀,还在跑,俞某转身,就被刺伤了手。”

现俞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起诉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在法庭上,他们又是怎么说的?

原告俞某诉称

1、要求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并保留追究因本次伤害造成的各类后遗症的索赔权利;

2、两被告赔偿原告住院费和门诊费用、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共计28867.6元;

3、请求由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被告陶某、陶某某辩称

此次事故是在学校发生的,各方都有责任。原告诉请中的医疗费用,学校垫付了5000元,应以发票为准,其它费用由法院依法认定,并请法院依法划分责任。

被告某小学辩称

在该起事故中,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的直接侵权人系被告陶某某,其系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其造成他人伤害的情况下,其监护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查明,被告某小学在学生吃午饭

及午饭后休息时间每年级都会

安排二至三名老师进行护导

那对整个事件,法院是怎么看的?

1、陶某某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告陶某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其年龄、认知能力等通常情况,其对手持推出刀片的美工刀在教室内活动所具有的危险性应具备一定的预见、判断能力。现陶某某手持具美工刀将原告划伤,系其过失行为所致,具有客观上的过错,故其应对原告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陶某某在午间休息过程中手持具有危险性的学习器具在教室内活动,学校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危险的存在,及时制止事故的发生,学校在教育管理上有过错,故学校对于原告的伤害亦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3、两被告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何划分

原告受伤主要是因被告陶某某的过错行为所致,学校在教育、管理上存在的过错是导致此次伤害事故的次要原因,故双方应依法各自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而非连带责任。根据两被告过错程度及相关法律规定,本院酌定针对原告损失,由被告陶某某承担75%赔偿责任,被告某小学承担25%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以上赔偿合计13508.7元。因被告某小学已垫付5000元,故其不用再向原告给付赔偿费用,其多支付的1622.8元应由被告陶某负责给付。

现判决如下被告陶某赔偿原告俞某各项损失合计8508.7元,被告陶某给付被告某小学1622.8元,驳回原告俞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学生校园安全中,家长要扮演好监护人角色,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约束,引导孩子遵纪守法,不从事危险活动,玩耍打闹要适度,避免伤人伤己案件的发生;,学校应加强安全责任意识,承担起更为全面的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规范文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加强对学生的课间安全教育和监管力度,建立学校与家长沟通联系平台,共同确保孩子们的安全。

(来源秦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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