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卖房毁约怎么办
社会热点 2025-03-06 13:42www.dkct.cn热点事件
在寻找婚房的旅程中,王二与他的姐姐王丽经历了一场意料之外的波折。他们看中了兰某位于小区的一套房屋,双方就房屋的出售和售价进行了深入的协商。王二为此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包括支付定金和未来的购房款项,并已经向女方父母透露了婚房的喜讯。
在双方即将签订书面合同之际,兰某突然改变了主意。他表示,由于房价波动剧烈,自己决定暂时不卖房,等待房价进一步上涨后再行出售。这一突如其来的决定让王丽和王二倍感失望,因为他们已经为这套房子付出了不少时间和金钱成本。
王二无奈地向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兰某赔偿因违约导致的损失5万元。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王丽和兰某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尽管双方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但根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双方的预约合同关系已经确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兰某未按约定履行订立本约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综合考虑了兰某的过错程度、王二的履约情况、相关成本损失以及二手房交易市场风险等因素,最终判决兰某赔偿王二损失1.5万元。
法官解释说,预约合同是以将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合同形式,交易双方一旦成立预约合同关系,即受该合同的约束。如果一方违反预约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在这个案例中,兰某不愿意订立买卖合同,构成了违约,因此需要赔偿王二的相关损失。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诚信是合同履行的基石。在交易中,双方应该遵守承诺,共同维护交易秩序。如果遇到类似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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