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对于某些严重的罪行,存在着许多残酷且极具耻辱性的刑罚。其中,满清十大严刑更是令人胆寒。除了血腥的车裂和凌迟等刑罚外,还有一种专门针对妇女罪的刑罚——木马刑。这种刑罚对于犯罪的女性来说,不仅是身体上的折磨,更是对其尊严的极大侮辱。
那么,这种残忍的木马刑是由谁创造的呢?据《施公案》记载,木马刑是由施世纶创造的。他创造这件刑具后,还专门展示给周围的看客,并认为让的女子在受刑时保持性姿态是对她们最好的惩罚。在《二十四史小说》中,详细描述了木马刑的执行过程。女子被吊在木架上,坐在木马的棍子上,直到棍子从口鼻穿出,长达数日后才会断气。
木马刑的耻辱性极强。早在明朝时期,有些女监犯在受木马刑之前会选择自杀,因为行刑过程中还需要在街上游行。一旦女监犯被判处木马刑,就会被关进专门的私密女牢中。她们会被要求脱光所有衣物,小吏和仵作还会丈量和检测她们的下体尺寸,然后指定相应的木马,上街游行后趁坐木马。
游行时是女监犯最受侮辱的时刻。在宋元时期,木马刑的游行队伍会十分盛大,官差会敲着锣鼓来告知全城人民,同时用荆条抽打女监犯的背部,并逼迫女监犯自己喊出在何时何地犯下罪行,以警告大众不要步其后尘。整个过程中充满了对女监犯的极度侮辱。
古代对于犯罪者的惩罚方式确实残忍且极具耻辱性。除了木马刑,还有许多类似的刑罚,如开梨花等。这些刑罚不仅是对犯罪者的身体折磨,更是对其尊严的极大践踏。